答:
(1)外貿企業發生原記入出口庫存賬的出口貨物轉內銷或視同內銷貨物征稅的,以及已申報退(免)稅的出口貨物發生退運并轉內銷的,外貿企業于發生內銷或視同內銷貨物的當月向第二稅務分局申請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
(2)原執行免退稅辦法(外貿轉生產),在批準變更退稅計算方法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可將原計入出口庫存賬的且未申報免退稅的出口貨物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出口轉內銷證明》。外貿企業應在取得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的下一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申報納稅時,以此作為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使用。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18-12-24 14:3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