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第一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應按照本通知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p>
同時《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規定:“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繳納義務人),應按照本通知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的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綜上,廣告服務業的征繳范圍不包括個人,而娛樂服務業的征繳范圍包括個人,即個人娛樂服務的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19-03-27 10: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