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2019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在領取工資薪金時享受,您需要先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并在單位發放最后一個月工資前報送至扣繳義務人,才能在今年剩余月份補充享受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如果時間上來不及,您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自行申報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