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8號)的規定:
四、經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大數據分析發現存在涉稅風險的納稅人,不得離線開具發票,其開票人員在使用開票軟件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指定的方式進行人員身份信息實名驗證。
五、新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的納稅人,自首次開票之日起3個月內不得離線開具發票,按照有關規定不使用網絡辦稅或不具備風險條件的特定納稅人除外。
六、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19-12-27 16: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