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軟件企業應從獲利年度起計算減免稅優惠期。如獲利年度不符合條件的,應自首次符合軟件企業條件的年度起,在其優惠期的剩余年限內享受相應的減免稅優惠。因此,貴公司可在2020年至2022年享受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