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按月申報、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將納稅申報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若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納稅人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電子稅務局(“辦稅桌面”—“我要辦稅”—“稅務行政許可”—“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辦理延期申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