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自2020年5月15日起,自然人可在微信公眾號“深圳稅務服務號”我要辦—發票服務—個人房屋繳稅申請代開個人房屋租賃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國家稅務總局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第三條規定:“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0-06-02 15: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