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租不動產去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代開發票需攜帶如下的資料:
(1)首次辦理房屋租賃業務的納稅人需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1份;經辦人身份證明材料,驗原件留復印件1份,已實名認證的,無需攜帶復印件。
(2)已采集房屋信息進行后續申報的納稅人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1份;已實名認證的,無需攜帶復印件。
(3)轉租代開發票納稅人在提交上述資料的基礎上增加可抵扣的完稅憑證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