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當已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內容開具有誤、購貨方退貨、銷售貨物發生折讓或服務中止等,需要沖紅已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需要攜帶以下資料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1)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打印件;提供購方有效證明1份(購方有效證明,購方需寫明:購方信息(稅務登記識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納稅人名稱)、沖紅原因(開票有誤、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等情況具體說明)、發票代碼、號碼、數量、金額、同時加蓋購買方公章);
(2)自然人需要紅沖代開的個人房屋租賃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如還需要辦理退稅業務,帶上繳款憑證一起到辦稅服務大廳辦理;
(3)需提交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1份(已進行實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納稅人可取消報送,并提供辦稅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供當場查驗);
(4)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已進行實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納稅人可取消報送復印件)。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0-07-08 15: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