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稅務機關備案。納稅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應當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可通過線上及線下兩種方式辦理。
一、線上辦理
目前,線上辦理入口主要為深圳市電子稅務局網頁端。您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電子稅務局后,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制度信息報告】-【財務會計制度備案】模塊即可辦理。
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的,附送資料兩個:1、《財務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非必報;2、《納稅人財務、會計制度或納稅人財務、會計核算辦法》,必報;上傳的附報資料僅支持圖片格式。
在電子稅務局辦理的,正常情況下一個工作日內辦結,您可在電子稅務局-【我要查詢】-【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網上申請文書結果查詢及領取】模塊查詢辦理狀態。
二、線下辦理
線下辦理渠道主要為辦稅服務廳辦理,該業務全城通辦(第二稅務分局除外),您可攜帶辦稅指南規定資料前往就近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機關辦理時限為即時辦結,所需辦理資料如下:
序號號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注意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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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書》 |
2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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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納稅人財務、會計制度或納稅人財務、會計核算辦法 |
1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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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條件報送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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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計算機記賬的納稅人 |
財務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復印件 |
1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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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上門辦理涉稅事項時需報送紙質版資料,通過網上辦理或移動終端辦理的按照系統操作要求報送電子版資料。
3.辦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復印件的均為原件;僅注明復印件的只需提供復印件;注明原件及復印件的,收取復印件,原件查驗后退回。
4. 報送資料如為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
5.使用計算機記賬的納稅人在報送財務會計核算軟件、使用說明書復印件時,可僅提供使用說明書第一頁和記載軟件名稱、版本號的頁。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0-10-21 10: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