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11月征期截止到什么時候?
答:按月按季申報納稅人本月的申報納稅期限截止至11月16日,您可打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官方網站首頁,在納稅服務—辦稅日歷欄目下查看每月的申報納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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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有誤,能否作廢?
答:增值稅電子發票開具后不能作廢。納稅人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后,如內容開具有誤、發生購貨方退貨、銷售貨物發生折讓或服務中止等,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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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何計算?上一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又如何計算?
答:保障金按上一年度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深圳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比例的實際差額人數和深圳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之積計算繳納。
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一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0.5%-上一年度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深圳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60%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可以不是整數,人數可保留小數點后2位(四舍五入)。
其中,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
上一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按上一年度本單位在職職工的年平均人數計算,即: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全年各月在職職工人數總和/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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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0-11-16 15: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