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的,應當在發生停業的上月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停業登記。納稅人在申報辦理停業登記時,應如實填寫申請登記表,說明停業理由、停業期限、停業前的納稅情況,并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
一、可攜帶以下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1.《停業復業報告書》;
2.稅務登記證件(代保管);
3.發票領用簿(已發放《發票領用簿》的納稅人提供);
4.未驗舊、未使用完的發票(納稅人持有未驗舊或未使用的發票的納稅人提供)
二、可在電子稅務局無紙化辦理:
1.登錄深圳市電子稅務局à【我要辦稅】à【狀態信息報告】à【停業登記】;
2.填寫登記表,界面自動帶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名稱、停業期限起和報告日期。點擊日期控件選擇停業期限止。點擊【下一步】,跳轉至預覽提交頁面。點擊“提交”按鈕,跳轉至審核中頁面。
3.點擊【查看我的申請資料】按鈕,可正確查看提交申請的停業資料。提交的申請表可在首頁【文書結果查詢及領取】模塊進行查詢、打印。事項提交審批后流轉至稅務局端審批。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0-12-01 15: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