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哪些人應當辦理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什么時候辦理?
答:如果您是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或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取得了經營所得,并且實行查賬征收的,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
注:實行經營所得核定征收的納稅人不需辦理。
您應當在取得經營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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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在核定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時有什么具體要求?
答: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有關事項的公告》(2018年第29號)規定,稅務機關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的新辦納稅人辦理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不超過25份。各省稅務機關可以在此范圍內結合納稅人稅收風險程度,自行確定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票種核定標準。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同屬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機關核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同時適用于納稅人所領用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兩者保持一致。實行專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可以在稅務機關核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每月最高領用數量內,根據自身需要分別確定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的領用數量。
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在稅務機關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和領用數量后,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申請“增版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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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哪些行業不適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四、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1.煙草制造業。
2.住宿和餐飲業。
3.批發和零售業。
4.房地產業。
5.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6.娛樂業。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上述行業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4754-2011)》為準,并隨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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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1-19 1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