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已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的稅款應如何填寫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表進行抵減?本期未抵減完是否可以留到下期抵減?
答:(1)納稅人須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中的第三行“建筑服務預征繳納稅款”,該行第2列“本期發生額”填寫本期已預繳的增值稅稅款,第4列“本期實際抵減稅額”填寫本期需要抵減的稅額,未抵減完的稅額會形成第5列“期末余額”。同時,主表第28欄“分次預繳稅額”填本期需要抵減的稅額。?????????????????????????????????????????????????????????????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八條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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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納稅人首次購買稅控設備的費用,以及每年的技術維護費需全額抵減本屬期增值稅,應如何申報?
答:一般納稅人需要填寫三張表格:
(1)主表23行“應納稅額減征額”填寫本期需要抵減的稅額;
(2)附表四(稅額抵減情況表)第一行“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及技術維護費”第二列“本期發生額”填寫所取得的稅控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的可抵減總金額,第四列“本期實際抵減稅額”填寫本期實際需要抵減的稅額,該欄與主表23欄保持一致;
(3)《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免稅性質代碼及名稱”選擇01129914,該行第二列“本期發生額”和第四列“本期實際抵減稅額”與附表四填寫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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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納稅人享受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政策應如何填寫增值稅申報表?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附列資料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規定,(三十三)第19欄“應納稅額”:反映納稅人本期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并應繳納的增值稅額。
1.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按以下公式填寫。
本欄“一般項目”列“本月數”=第11欄“銷項稅額”“一般項目”列“本月數”-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一般項目”列“本月數”-“實際抵減額”;
本欄“即征即退項目”列“本月數”=第11欄“銷項稅額”“即征即退項目”列“本月數”-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即征即退項目”列“本月數”-“實際抵減額”。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是指,按照規定計提加計抵減額,并可從本期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中抵減的納稅人(下同)?!皩嶋H抵減額”是指按照規定可從本期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中抵減的加計抵減額,分別對應《附列資料(四)》第6行“一般項目加計抵減額計算”、第7行“即征即退項目加計抵減額計算”的“本期實際抵減額”列。
《附列資料(四)》第6至8行僅限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填寫,反映其加計抵減情況,其他納稅人不需填寫。第8行“合計”等于第6行、第7行之和。各列說明如下:
1.第1列“期初余額”:填寫上期期末結余的加計抵減額。
2.第2列“本期發生額”:填寫按照規定本期計提的加計抵減額。
3.第3列“本期調減額”:填寫按照規定本期應調減的加計抵減額。
4.第4列“本期可抵減額”: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寫。
5.第5列“本期實際抵減額”:反映按照規定本期實際加計抵減額,按以下要求填寫。
若第4列≥0,且第4列<主表第11欄-主表第18欄,則第5列=第4列;
若第4列≥主表第11欄-主表第18欄,則第5列=主表第11欄-主表第18欄;
若第4列<0,則第5列等于0。
計算本列“一般項目加計抵減額計算”行和“即征即退項目加計抵減額計算”行時,公式中主表各欄次數據分別取主表“一般項目”“本月數”列、“即征即退項目”“本月數”列對應數據。
6.第6列“期末余額”:填寫本期結余的加計抵減額,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寫。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2-18 15: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