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居民企業在境內設立了分支機構,需要匯總申報企業所得稅嗎?是否適用《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規定:“第二條 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跨地區(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該居民企業為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以下簡稱匯總納稅企業),除另有規定外,其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適用本辦法。
國有郵政企業(包括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屬單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氣企業(包括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包括滯納金、罰款)為中央收入,全額上繳中央國庫,其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鐵路運輸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
第三十二條? 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沒有跨地區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僅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以下稱同一地區)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其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參照本辦法聯合制定。
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既跨地區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又在同一地區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其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實行本辦法。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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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內總、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匯總申報,分支機構是否一定要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
一、不需要就地分攤繳納情形 |
? ??1、以下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 (一)不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且在當地不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產品售后服務、內部研發、倉儲等匯總納稅企業內部輔助性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 (二)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其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 (三)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設立當年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 (四)當年撤銷的二級分支機構,自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之日所屬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間起,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 (五)匯總納稅企業在中國境外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第五條 ? 2、三級及三級以下分支機構,其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等統一并入二級分支機構計算。 ——財預〔2012〕40號第一條 |
二、需要就地分攤繳納情形 |
??? 1、總機構和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的二級分支機構,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 二級分支機構,是指匯總納稅企業依法設立并領取非法人營業執照(登記證書),且總機構對其財務、業務、人員等直接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機構。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第四條 ? ??? 2、總機構設立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的部門(非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二級分支機構),且該部門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與管理職能部門分開核算的,可將該部門視同一個二級分支機構,按本辦法規定計算分攤并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該部門與管理職能部門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不能分開核算的,該部門不得視同一個二級分支機構,不得按本辦法規定計算分攤并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 匯總納稅企業當年由于重組等原因從其他企業取得重組當年之前已存在的二級分支機構,并作為本企業二級分支機構管理的,該二級分支機構不視同當年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按本辦法規定計算分攤并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 匯總納稅企業內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總機構、二級分支機構之間,發生合并、分立、管理層級變更等形成的新設或存續的二級分支機構,不視同當年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按本辦法規定計算分攤并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第十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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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總機構為匯總納稅居民企業,在境內新設了一家二級分支機構,分支機構今年是否需要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設立當年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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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3-16 15: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