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個體工商戶原則上需用自身對公賬戶簽訂銀稅三方(委托)劃繳協議,可按劃轉前原渠道在社保(醫保)經辦機構簽訂,或通過深圳市電子稅務局(企業登錄)、深圳市微信稅務局、@深稅、全市任一辦稅大廳(第二稅務分局除外)等渠道簽訂銀稅三方(委托)劃繳協議。如使用個人賬戶簽訂,則繳費人在以上渠道錄入后,打印申請材料(加蓋公章)前往所屬銀行的任一網點,辦理銀行確認手續,辦完手續后通過以上渠道進行驗證,驗證通過后銀稅三方(委托)劃繳協議生效。稅務部門按月在確認生效后的賬戶定時托收。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3-30 15: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