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2020〕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廳、委)、銀保監局、證監局、檔案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檔案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各中央企業,各有關會計師事務所:
為穩步推進會計師事務所函證數字化,切實提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根據《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的決策部署,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有關要求,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重要意義
銀行函證程序和銀行回函對于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至關重要。而函證紙質打印、交換、保存的傳統方式,已明顯滯后于當前信息化發展水平,也難以滿足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的需要。近年出現的一些會計審計失敗案例,暴露了當前函證不實的問題,已成為制約審計質量提升和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突出問題。前期,部分會計師事務所、銀行積極開展函證數字化試點工作,改進函證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積累了寶貴經驗。
當前,推進函證數字化是促進提升會計審計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快實施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的基本內容;是有效保障會計師事務所函證及時準確,推動注冊會計師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是方便市場主體操作、防范控制銀行風險,實現企業、銀行、事務所多方共贏,強化財會監督的重要保障。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會議關于加強財會監督的部署安排,積極采取政策措施,事務所、銀行、企業同向發力,加快會計師事務所函證數字化,扎實提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一是循序漸進,有序推動。率先推動銀行函證的數字化,再逐步在其他類型函證中推廣。爭取在大型會計師事務所與信息化水平程度較高的銀行逐步得到有效應用。
二是堅持準則,優化手段。推進函證數字化主要是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集中統一地處理函證業務,進一步提升函證程序的質量與效率,推動函證方式方法與實現路徑的變化,不改變函證程序的有關要求和目的。
三是確保安全,試點先行。推動函證數字化應當堅持先行開展試點,制訂周密的方案,確保函證數字化遵守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系統運行保密等相關要求。待總結試點經驗后,全面推廣。
四是標準統一,技術多元。數字函證底層數據應當運用標準化結構化數據,使得數據可交換、可識別與可授權查詢。在標準統一的基礎上,對技術軟件和實現方式不作統一規定,降低交易成本,防止不當牟利,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促進會計審計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三、具體工作措施
(一)推動會計師事務所函證集中化數字化工作。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切實提升一體化管理水平,積極推進建立函證中心或采用集中函證的模式,推行由統一的部門集中處理函證業務,加強函證的請求、接收、保存、統計、分析等過程控制。采用數字函證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運用財政部統一規定的數字函證標準和格式,向銀行發出標準化結構化的函證數據請求。會計師事務所的數字函證系統應當與其審計系統相銜接。
(二)推動銀行采用函證集中化數字化工作方式。會計師事務所與銀行之間應加強溝通,暫不具備函證數字化條件的可仍采用紙質函證方式,但銀行應加快推進函證業務集中統一;可以采用數字函證的銀行,應當集中受理會計師事務所數字函證請求,根據銀行自身信息系統情況,形成符合函證數據標準的數字函證回函并統一集中回復。鼓勵銀行有效加強數據治理,破除信息孤島,融合主機系統、單證系統、信貸管理系統等業務數據,自動提取生成函證相關數據,提高從收到函證請求到發出回函之間階段的自動化程度,切實提升函證信息搜集整理的質量和效率。
(三)函證數字化應當實現函證流程和數據標準的統一。財政部門、檔案部門、國家標準化管理部門將對函證請求和回函的數據格式進行指導,促進數據充分共享運用。對采用數字函證的會計師事務所提出的標準化結構化函證數據請求,應當在函證的后續環節中得到統一執行,從而貫穿在函證的請求、確認、查詢、生成、反饋、接收使用與歸檔的全過程,實現標準化數據不落地,有效提升函證運行效率。
(四)相關企業應當支持采用數字函證。相關被審計單位,尤其是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公司、公司信用類債券發行人、國有企業、金融企業等關系公共利益的市場主體,應當積極配合函證數字化轉型工作。對會計師事務所、銀行已達成一致采用數字函證的,被審計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運用,被審計單位應對會計師事務所發出的數字函證請求及時予以配合、確認。
(五)發揮可信安全體系在函證工作流程中的支撐作用。會計師事務所、被審計單位與銀行之間的數字函證聯系,可以通過銀企直連、銀行發放身份認證證書或者第三方函證平臺等方式實現。以上方式應當在可信安全環境下運行,滿足可追溯、不可篡改的要求,確保函證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促進成本降低與效率提升。全程處于可信安全環境下的符合函證數據標準的數字函證回函,視同《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外部函證原件,不需打印紙質回函并加蓋銀行印鑒。
(六)積極推進數字函證的歸檔工作。探索數字函證歸檔方法,將歸檔要求納入數字函證有關標準。開展函證數字化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銀行和被審計企業,要將數字函證納入歸檔范圍及本單位電子檔案管理流程,加強規范化建設,確保數字函證及其元數據的真實、完整和安全。
四、保障政策措施
(一)加強政策引導。財政部鼓勵會計師事務所采用函證集中化數字化處理方式,在開展會計師事務所質量評估等工作中予以傾斜。相關部門鼓勵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公司、公司信用類債券發行人、國有企業、金融企業等配合運用數字函證。
(二)加強標準能力建設。財政部會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國家檔案局將推動制訂函證數字化相關標準,國家標準委將協調指導函證數字化標準體系建設,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國家標準委將適時推出函證數據國家標準,及時以高質量的公開標準滿足函證業務的多樣化需求,推動培育新業態發育。
(三)支持相關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國家加大對數據中心等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的投入。對于符合條件的函證數字化改造相關的研發費用,按規定落實所得稅加計扣除政策。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制定相關政策,在會費減免、評價指標等方面對會計師事務所函證數字化工作中的投入予以支持和傾斜。
(四)加快新技術推廣應用。推動會計師事務所函證數字化向更高階段發展,要充分發揮科研技術平臺的支撐作用,充分運用會計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成果。要發揮全國會計信息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咨詢專家的作用,為函證數字化提供理論支撐和智力咨詢。
五、加強組織實施
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檔案局、國家標準委按各自職責分工推動審計函證數字化工作。財政部將牽頭制訂函證數據標準,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的指導督促和行業自律管理引導,并會同相關部門對函證數字化進行監督管理;國務院國資委、證監會推動相關企業配合數字函證的運用;國家檔案局會同國家標準委加強對數字函證電子檔案相關國家標準的指導。
開展函證數字化工作,推動在函證過程中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有利于切實提高函證的真實性準確性,有利于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此項工作技術性強、工作要求高,需要多方共同參與,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將試點先行落到實處,抓緊制定試點方案,確保安全可靠,積累形成經驗后,穩步擴大實施范圍。有關會計師事務所、金融企業及相關企業應當切實提高認識,加強數字化能力建設,促進會計師事務所函證數字化取得積極進展,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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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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