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策規定,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即勞務派遣用工人數計入了用人單位的從業人數。本著合理性原則,勞務派遣公司可不再將勞務派出人員重復計入本公司的從業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