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我省國民經濟信息化,鼓勵企業抓住技術發展的新機遇,積極開展新技術應用和新產品開發推廣工作,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現就我省企業現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若干財稅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請按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一、企業單位配合省現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而購置微型電子計算機、解碼器等終端設備,其費用屬于技術開發費,企業可根據數額大小和經濟承受能力一次或分期攤入管理費用。
企業購置的上述終端設備,如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應按固定資產管理,但不計提折舊。企業應將其作為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編制目錄,設置臺帳,建立和健全保管、使用、內部轉移、清理盤點管理制度,加強這部分資產的管理。
二、有條件的企業可用稅后利潤等留用資金購置上述終端設備,并按照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確定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計提折舊。
三、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信息高速網絡項目的企業,經主管財稅機關批準,自開業之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可免征企業所得稅。
四、金融、保險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