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重組改制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84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二00四年六月十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重組改制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4]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實行重組改制,變更為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并由集團公司獨家發起設立了在境外上市的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對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經營的已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免征營業稅的一年期以上(含一年,下同)返還本利的普通人壽險、養老年金保險以及一年期以上健康保險轉由集團公司或股份公司經營的,繼續免征營業稅,不必再重新報批。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