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各地級市國家稅務局: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廣東銷售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石油廣東銷售分公司)下屬單位廣州銷售分公司加油站試點使用山東浪潮電子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稅控收款機(我省國稅系統稅控收款機選型招標中標企業)開具發票以來,有助于企業規范發票管理、節省納稅成本,同時有利于稅務機關加強統一發票的管理。為此,省局同意中石油廣東銷售分公司在全省范圍內統一使用稅控收款機開具發票,發票共兩聯,第一聯為發票聯,第二聯為存根聯(票樣見附件)。中石油廣東銷售分公司下屬各市分公司申請辦理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的有關印制手續,按照省局《關于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廣州銷售分公司使用稅控收款機打印發票的批復》(粵國稅函〔2007〕192號)規定執行。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