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成全免费观看电视剧高清,国产老肥熟xxxx,国产丰满乱子伦无码专区,国产精品区免费视频

您好,歡迎訪問本站! 管理員登錄
  • 1、問稅網,打造一站式財稅知識學習平臺,人人皆可學,處處時時皆能學。
  • 2、本站每天更新最新的稅收政策和最新的熱點問答,保持知識始終是“新”的。

關于印發《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個體工商戶計算機核定定額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關于印發《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個體工商戶計算機核定定額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廣州、各地級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個體工商戶計算機核定定額管理辦法(暫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有關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向省局(征管處)反映。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個體工商戶計算機核定定額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公平稅負,維護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促進個體經濟健康發展,根據《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3號)等文件規定,結合稅務總局綜合征管軟件業務操作流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經主管國稅機關認定和縣以上國稅機關(含縣級,下同)批準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定期定額戶)的稅收征收管理。
  對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可以實行定期定額征收。
  第三條  主管國稅機關要將定期定額戶全部納入計算機核定定額管理系統,不得委托其他單位進行定額核定。
  主管國稅機關應按照稅務總局綜合征管軟件的工作流程,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定額核定管理工作的職責,加強對定額核定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各級國稅機關應加強對定額核定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做好各項基礎工作。主管國稅機關和稅務人員應秉公執法、忠于職守,及時、完整、準確地采集相關信息,正確核定定期定額戶的應納稅經營額,保障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
  第五條  定額核定管理工作要按照《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的要求,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及科學、效率的原則,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依法治稅。
  
    第二章 系統設置及指標維護

  第六條  計算機定額核定系統設置了信息采集、定額生成、定額項目維護等幾個功能模塊。其中定額項目按行業類別分為工業生產及加工、商業、修理修配業和農林牧副漁業等個體定額大類,在此基礎上分別細化了個體定額中類及定額項目。主管國稅機關應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按照轄區內定期定額戶的生產經營情況,確定定額項目。
  第七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對其選定的每一個定額項目進行采集項目、定額依據、定額標準、定額調整系數、定額項目與稅務機關對照關系等相關指標的維護,盡可能保證定額核定工作準確合理。
  第八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當根據定期定額戶的經營規模、經營區域、經營內容、行業特點、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額,可以采用下列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盤點庫存情況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四)按照發票和相關憑據核定;
  (五)按照銀行經營賬戶資金往來情況測算核定;
  (六)參照同類行業或類似行業中同規模、同區域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第九條  全省國稅系統計算機核定定額系統默認的定額計算公式為調整系數連乘法。調整系數連乘法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營業)額=
  {  附:調整系數連加法計算公式為    
  銷售(營業)額=  } 
                   
  Ai表示:定額依據數值
  Bi表示:定額標準
  Ci表示:權數(各個定額依據所占比重)各個權數之和為100%
  Di表示:系數,有多個系數的進行連加
  m、n分別表示定額依據和調整系數的個數
  在公式的選用上要注意因地制宜,既要考慮原有模式的延續性,也要考慮公式計算的合理性。因此,各地市局也可根據當地實際測算結果,選用調整系數連加法公式進行定額的計算。
  第十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建立核定定額系統業務規范,定期以文件形式正式發布本單位核定定額系統的指標體系,明確相關內容的指標值。同時由征管部門牽頭對定額指標體系進行調研,定期或不定期安排一定比例的調整系數值及定額項目,分階段進行仔細深入的調查,對定額指標體系不斷調整完善,使其更加科學合理,調整后的定額指標體系同樣應以文件形式正式發布,從而完善定額核定管理系統在我省的應用,促進我省個體稅收征管質量的不斷提高。
  
    第三章 程序與時限

  第十一條 程序
  (一)核定定額
  1.由納稅人發起的事項
  個體工商戶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交《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申請變更)納稅定額表》,主管國稅機關受理后,由稅收管理員將核實確認后的《個體定額信息采集表》中的相關信息,錄入“個體定額管理”模塊中,通過系統生成該個體工商戶的應納稅銷售額,經與業戶自報銷售額、上一個執行期定額、上一個執行期內的月均開具普通發票額、稅控收款機記錄的數據等指標數據進行比對后,得出定額計算初值,啟動《個體工商戶定額(調整)審批表》或《定期定額核定匯總審批表》,完成定額的初審。
  2.由主管國稅機關發起的事項
  個體工商戶不自行申請核定定額時,稅務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其經營情況進行核定,由稅收管理員將核實確認后的《個體定額信息采集表》中的相關信息,錄入“個體定額管理”模塊中,通過系統生成該個體工商戶的應納稅銷售額,經與業戶上期定額、上期月均開具普通發票額、稅控收款機記錄的數據等指標數據進行比對后,得出定額計算初值,啟動《個體工商戶定額(調整)審批表》或《定期定額核定匯總審批表》,完成定額的初審。
  (二)定額公示
  主管國稅機關應當嚴格按照《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的要求,公示核定定額的初步結果,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公示地點、范圍、形式應當按照便于定期定額戶及社會各界了解、監督的原則,主管國稅機關可以選擇在辦稅服務廳、網站以及在定期定額戶生產經營集中的場所張貼公告等方式公示和公布定額。
  主管國稅機關應通過多種渠道收集定額公示的意見。定額公示期間收到有異議的定額,主管國稅機關應視情況再進行調查核實,必要時重新核定定額。重新核定定額之前,應按照原定額執行,或是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
  (三)上報核準
  主管國稅機關根據公示意見結果修改定額,并將核定情況報經縣以上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針對納稅人的不同情況,分別填制《核定定額通知書》、《不予變更定額通知書》和《未達起征點通知書》。
  (四)送達告知
  將《核定定額通知書》、《不予變更定額通知書》和《未達起征點通知書》分送不同類型納稅人執行。
  (五)結果公布
  主管國稅機關將最終確定的定額和應納稅額情況在原公示范圍內進行公布。
  第十二條 時限
  情況一:由納稅人發起的,(如:納稅人申請調整定額的),從稅務機關受理到新定額公布,總時限為30天;
  情況二:由主管國稅機關發起(如:稅務機關認為需要調整定額或對執行期到期的納稅人的定額的核定等),從稅收管理員采集數據到新定額公布的總時限不得超過30天,具體時限由各地市局自行確定。

    第四章 信息采集與數據管理

  第十三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制定信息采集與數據管理制度規范,以確保信息采集工作符合公正、及時、完整、準確的原則,增強數據運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使計算機核定定額工作更加公正、公平。
  第十四條  信息采集內容:
  除綜合征管軟件系統中保存的信息外,還應采集定額項目、定額依據、調整系數等必錄項目,以及其他補充項目。
  第十五條  信息采集方式:
  (一)由稅收管理員實地采集生產經營基礎信息,所采集的信息,應當由兩名以上(含兩人)稅務人員核實確認。
  (二)經分析認證后引用除主管國稅機關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生產經營基礎信息。
  第十六條  加強信息復核和日常巡查工作。在定額執行期內,主管稅務人員應當對管轄區內的定額戶進行巡查或抽查,對納稅戶的基本信息進行復核。主管國稅機關也應當定期組織對已采集錄入核定定額系統的信息數據進行抽查核實,對定期定額戶的經營變化情況實行動態監控,在復核或抽查過程中發現采集的基礎數據存在差錯并導致已執行的定額與實際情況存在出入超過30%的,應及時對定額予以調整,確保定額核定的準確性。
  第十七條  各地要定期開展行業典型調查(典型調查戶數應當占該行業、區域總戶數的5%以上)工作,不斷補充和完善核定定額的指標體系。主管國稅機關應定期統計分析定額計算結果與定額文書審批結果的差異及原因。屬于指標設置不合理的,應及時調整指標體系;屬于工作人員責任的,應按本單位的有關規定予以追究。
  第十八條  定額執行期滿后,需重新核定定額時,應對基礎信息重新進行采集,并做好基礎信息采集紙質資料的歸檔管理。紙質資料的管理期限參照《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稅收征管資料檔案管理辦法(試行)》有關條款進行,具體時限由各地級市國稅機關確定。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符合定期定額條件的新開業個體工商戶,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提出核定定額的申請,填寫申報內容。
  新開業個體工商戶未主動辦理核定定額申報的,對符合定期定額條件的,主管國稅機關可以參照同類行業或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定期定額戶定額情況核定其定額。
  新開業的個體工商戶,在未接到稅務機關送達的《核定定額通知書》(或是《未達起征點通知書》)前,應當按月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繳納稅款。
  第二十條  辦理停業、注銷的個體定期定額戶停業、注銷當月稅款的計算方法為:開業超過15天按全月征收;開業不足15天不征。按照綜合征管軟件現行操作流程,受理個體定期定額戶注銷前必須先辦理停業手續。
  第二十一條  主管國稅機關需要對定額項目、定額要素、調整系數等進行修改時,應按照《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綜合征管軟件運行維護管理辦法》所規定的職責和流程實施。
  第二十二條  各級國稅機關應加強對核定定額工作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建立考核評價制度,落實責任,促進個體工商戶計算機核定定額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
  第二十三條 定期定額戶的其他征收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及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負責解釋,各地級以上市國家稅務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原《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個體商業“雙定戶”電腦核定定額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停止執行。
 

附件:

【政策解讀】:

<menuitem id="4wobd"></menuitem>
<td id="4wobd"></td>

      <th id="4wobd"></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