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深圳、各地級市國家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各級國稅機關政風行風建設,有效防止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等方面的不正之風,現根據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和國家稅務總局黨組關于《全國稅務系統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的相關要求,針對近期媒體曝光個別行政機關、窗口單位的不正之風,省局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加強教育培訓,著力提升國稅干部的綜合素質。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為主”的方針,深入開展職業道德、廉潔從政和法紀教育,引導國稅干部牢固樹立依法治稅、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健全和完善以“熱愛稅收、忠于職守、秉公執法、文明辦稅、清正廉潔”為核心內容的國稅職業道德體系。進一步加強科學文化和稅收業務培訓,抓好公務員分級分類培訓,特別是加大對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和稅收管理員的培訓力度,使干部職工從思想上端正工作態度,增強熱情、主動服務的意識,切實提升崗位技能,夯實政風行風建設的思想基礎和業務工作基礎。教育干部職工加強自我修養,規范自己言行,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增強依法行政能力。
二、嚴格遵守工作紀律,確保令行禁止。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肅上下班工作紀律,嚴禁在上班時間擅離職守、玩電子游戲、看娛樂節目、上網聊天、炒股票、打撲克、打麻將等行為。各級國稅機關要加強對國稅人員尤其是辦稅服務廳等窗口單位工作人員使用計算機情況的監管,在上班時間不得利用計算機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制服著裝規定,國稅人員著制服時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的活動,自覺維護國稅機關的形象。對違反工作紀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加大糾風工作力度,切實糾正損害納稅人利益的行為。大力開展糾風工作,認真查找問題,剖析根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并解決損害納稅人利益的不作為、亂作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報”等問題。嚴禁國稅機關及稅務人員向納稅人亂收費、搭車收費、變相收費、拉贊助以及強行或變相攤派征訂報刊、指定或變相指定購置稅控器具品牌產品等行為;不得隨意要求納稅人負擔稅務內部數據采集、資料錄入等工作,增設納稅人非法定義務。
四、進一步加強納稅服務工作,不斷提高納稅服務質量和效率。按照新時期納稅服務的工作要求,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納稅人為中心,以流程為導向,以信息化為依托,努力完善納稅服務體系,積極拓展稅法宣傳渠道,加強辦稅服務廳規范化工作,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依法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稅收政策服務和稅務管理服務,逐步提升納稅遵從度和納稅人滿意度,促進稅收征納關系和諧發展。要完善多元化申報方式,簡化辦稅程序,優化辦稅流程,根據依法辦理、簡便實用的原則,加強與有關部門和系統內各部門間的協作,積極推行國、地稅聯合辦理稅務登記,著力解決對納稅人重復檢查、多頭檢查的問題,不斷降低征納成本;要認真完善和規范辦稅指南,為納稅人提供及時、準確、全面的辦稅指引;恪守服務承諾,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務承諾制等制度;要推行窗口集中受理,探索對納稅人申請的涉稅事項,實行辦結時限承諾回執制,不斷提高辦稅服務質量和效率,切實做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務、“一次性”辦結;積極實施納稅輔導,定期收集、分析納稅人需求,不斷加強稅收宣傳、稅政輔導和辦稅提醒工作,積極引導納稅人依法經營、依法納稅,降低納稅人稅務違法違章風險。進一步加強稅收信用體系建設,逐步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等納稅信用等級管理制度。
五、加強監管和指導,促進稅控服務、中介機構依法提供涉稅服務。加強對防偽稅控、加油稅控等涉稅技術服務單位的監管和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基層和納稅人反映的突出問題,促進服務單位進一步規范收費,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防止出現強行或變相推銷通用設備、強行收取技術服務費以及服務不到位等現象。依法加強對稅務代理中介機構的監管,逐步建立中介機構在涉稅服務和涉稅鑒證中的監督管理、考核評價機制,促進中介機構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涉稅中介服務。堅持稅務代理自愿的原則,嚴禁向納稅人強制或變相指定中介機構。嚴禁國稅機關及稅務人員與中介機構串通謀利,一經發現國稅機關及稅務人員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將嚴肅查處,同時由注冊稅務師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中介機構進行嚴肅處理。
六、進一步落實政務公開,大力實施陽光行政。在總結前階段政務公開工作所取得成效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的力度,不斷擴大廣大國稅干部和納稅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進一步提高群眾的滿意度。不斷完善公開內容,把涉及國稅干部和納稅人普遍關注的重點、熱點和難點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形勢發展和熱點事項的變化,及時拓展和調整政務公開的內容;不斷豐富公開形式,通過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欄、辦稅手冊(指南、指引)、電子顯示裝置,以及文告、報刊、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形式公開政務信息;不斷強化公開督導,各級國稅機關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評議制度和監督制度,定期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考評,確保政務公開事項及時真實、全面有效。
七、暢通社會監督渠道,深入開展預警防范。不斷完善“一書一卡”(《納稅人權利與義務告知書》和《廣東省國稅系統稅收執法與納稅服務監督卡》)制度,并采取戶外意見箱、網上郵箱、熱線電話、座談會、下基層、個別走訪、信訪接待、問卷調查等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為群眾的投訴和監督提供方便,及時查擺問題、尋找不足、分析原因;積極參加地方政府組織的行風、政風和效能評議活動,自覺接受地方黨委、政府、人大、政協、媒體以及納稅人的評議監督,形成全方位的監督體系,做到以評促糾,以評促改,以評促建,糾建并舉;向社會公布信訪工作部門的通信地址、電子郵件、投訴電話、信訪接待時間和地點,規范群眾反映政風行風信訪問題的受理、交辦、核實、處理、督辦和辦結反饋工作。
八、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嚴肅紀律。各級國稅局黨組要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高度重視政風行風建設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落實責任制,抓好本部門所管轄業務線條的政風行風建設,齊心協力把政風行風建設抓實抓好。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對政風行風建設的監督檢查,堅持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明查暗訪相結合。對工作檢查、明查暗訪和群眾投訴中發現的政風行風問題,一經查實,依照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追究。不斷完善政風行風建設的激勵機制,對在政風行風建設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給予表揚和宣傳。要注重鞏固多年來我省國稅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的成果,善于總結政風行風建設方面好的做法和經驗,著力建立長效機制,把政風行風建設貫穿于稅收工作當中,樹立法治公平、規范高效、文明和諧、勤政廉潔的國稅形象。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