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380號)的規定,對四會市永盛酒廠生產的部分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不含增值稅)核定如下,自2009年8月1日起執行。主管稅務機關要做好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納稅申報的輔導工作,及時跟蹤白酒出廠價格和銷售公司對外銷售價格的變動情況,加強稅收征管,確保稅款足額入庫。
生產企業名稱 |
品名 |
規格 |
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 元/500毫升(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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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會市永盛酒廠 |
帝一秀酒 |
40°500ml |
23.40 |
附件: 1.關于核定我省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說明
2.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申報表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