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 (財稅[2010]第13號 )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二O一O年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第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現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契稅優惠政策問題明確如下:
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O一O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