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各地級市國家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納稅人權益保護工作的若干意見》(稅總發〔2013〕15號,以下簡稱《意見》)轉發給你們,結合我省國稅工作實際,提出以下幾點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納稅人權益保護工作的重要性
《意見》首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系統闡述了納稅人在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過程中所享有的權益和稅務部門應該履行的職責,這是稅務部門著力推進依法治稅和推動納稅人權益保護的重要舉措。各級國稅機關和廣大稅務人員要深刻領會《意見》的重要意義,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全面提高對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重要性的認識。要以此為契機,大力優化納稅服務,幫助納稅人方便、快捷、準確地履行納稅義務;要堅持依法行政,規范稅收管理和稅收執法行為,努力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要切實保障納稅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實現,促進稅收征納關系的進一步和諧。
二、把握時機,深入做好納稅人權益保護的宣傳輔導工作
全面掌握和了解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不僅有利于增強納稅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提高依法納稅的自覺性,也有利于促進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規范行政管理和執法行為。《意見》的發布己引起廣大稅務人員和納稅人的積極反響,各級國稅機關要抓住有利時機,把宣傳和落實好《意見》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要切實加強宣傳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及時研究制定宣傳輔導工作方案,運用多種宣傳渠道和宣傳形式廣泛宣傳《意見》的內容;要重點抓好稅務人員宣傳輔導工作,通過專題教育和培訓,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和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是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法定義務的觀念,在堅持依法治稅的原則下,努力做到在稅收管理和稅收執法過程中切實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要充分利用辦稅服務廳、國稅門戶網站、12366服務熱線、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針對不同群體納稅人的特點,采取適當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既要注重宣傳的廣度,又要講求宣傳的效果,要結合《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的公告》,著重宣傳納稅人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告知其在權利受到侵害時可采取的救濟措施,增強納稅人維權意識和能力。
三、優化服務,切實解決納稅人普遍關心的問題
各級國稅機關要對照《意見》中有關要求和規定,認真查找實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對于納稅人普遍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集中專門力量進行專題研究。對于國稅機關自身工作中的問題,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對于制度和政策層面的問題,屬于本級機關職責范圍內的,要認真加以改進和完善;屬于上級機關職責范圍的,要積極提出改進建議盡快上報。對于納稅人反映的個性問題,要深入實際開展調查,實事求是地加以解決。
當前,各級國稅機關要把解決納稅人辦稅“多頭找、多次跑”、稅務機關“重復找納稅人 ”、納稅人重復報送資料以及納稅人辦稅排隊等候時間過長等問題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各單位要統一修訂基層稅收征管業務規程,進一步簡化辦稅環節,優化辦稅流程;各級國稅機關不得增設納稅人非法定義務,不得增加法律、法規、規章以外的審批環節,對違規增加的審批環節應逐個清理并立即停止;基層國稅局要統籌安排對納稅人的稅收調查和稅收檢查等工作,落實計劃檢查制度,避免多頭重復安排內容相同的調查和檢查事項。在開展納稅評估中,基層單位要實施有效組織,進行綜合評估,避免多次下戶,防止對同一納稅人按不同稅種多頭重復評估;要做好納稅人基礎信息錄入和建檔工作,逐步實現納稅人基礎信息“一次報送、各稅共享”、“一次報送、長期共享”。在開展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負調查和稅務檢查等工作時,可以讓納稅人報送必要的涉稅資料,但對于已經掌握的涉稅信息(外部信息除外)不得要求納稅人重復報送;要采取多種措施,切實提高納稅人辦稅效率,防止和減少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長時間排隊現象;要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稅收優惠政策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重要作用,關注企業與民生發展,用好用足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服務于廣東經濟轉型升級的需要;要加大對稅收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嚴格依法治稅,做到應收盡收,杜絕收過頭稅、切實保障納稅人依法享受稅收優惠的權利。
各單位對《意見》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情況、問題或對《意見》的貫徹執行有何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省國稅局(納稅服務處)。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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