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各地級市、深汕合作區國家稅務局,政策法規處,貨物和勞務稅處,所得稅處,納稅服務處,征管和科技發展處,督察內審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國際稅務管理處,大企業管理處,稽查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稅務機關進戶執法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4〕12號,見附件1)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清理進戶執法項目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4〕100號,見附件2)的要求,省國稅局就進一步規范國稅機關進戶執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切實規范進戶執法工作
各地要充分認識規范進戶執法工作是切實轉變稅務機關工作職能的具體舉措,是“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重要內容,是解決稅務機關“重復檢查”問題的重要手段。各級國稅機關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規范進戶執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堅決落實稅務總局規范和清理進戶執法的各項工作要求。
為了落實好稅務總局相關工作要求,省國稅局成立規范進戶執法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
組長: 潘啟平 征管科技處 處長
張巧珍 稽查局 局長
成員:
政策法規處 羅延軍 副處長
貨物和勞務稅處 梁靜茹 主任科員
所得稅處 周毅 副調研員
納稅服務處 凌宏興 副處長
征管科技處 張秀群 副處長
督查內審處 李玫 副處長
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覃為勇 副處長
國際稅務處 溫春紅 副處長
大企業稅收管理處 黃東輝 副處長
稽查局 李才波 科長
主要職責:統籌安排、統一管理省國稅局需要進戶執法的事項;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和審批程序;按季度召開工作會議,統籌協調各部門進戶執法事項,合并進戶執法任務;建立進戶執法事項的動態清理機制;開展進戶執法事項的宣傳動員工作等。
各級國稅局也要成立規范進戶執法工作協調小組,研究和組織本級進戶執法的規范和清理工作。
二、加強統籌,從嚴落實,開展進戶執法項目清理
各級國稅局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清理進戶執法項目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4〕100號)工作要求,切實清理本級規定的進戶執法項目。各地要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規范”的原則,對進戶執法前提已不存在的、進戶執法作用不大的、可進可不進的、可以通過信息共享或其他途徑解決的進戶執法項目,要堅決予以取消。同時,應統籌安排進戶執法項目,在同一年度內,除涉及稅收違法案件檢查和特殊檢查事項外,對同一納稅人不重復進戶開展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稅務審計;對同一納稅人實施實地核查、反避稅調查、日常檢查時,同一事項原則上不重復進戶。
三、協調配合,注重宣傳,做好我省清理后續工作
各級國稅局對本級清理并取消的進戶執法事項,應及時公告,同時應建立并完善相關配套制度,避免出現弱化管理的情況。在進戶執法項目清理完成后,凡制定涉及進戶執法事項的文件和工作安排,應報送協調小組,盡可能合并執法任務。
各市國稅局和省國稅局各相關部門應將相關清理情況,于2014年4月8日前報送省國稅局征管科技處。省國稅局將對清理情況和清理結果統一整理后上報國家稅務總局。各地在規范和清理進戶執法工作中的其他舉措和工作成效,以及遇到的問題和建議,也請及時上報省國稅局。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