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局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暫行)》已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審查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2014年5月14日
《廣東省稅務局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暫行)》已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審查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2014年5月14日
為加強我省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相關文件規定,廣東省稅務局印發了《廣東省稅務局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暫行)》(以下簡稱《規程》),現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制定《規程》?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房地產開發行業發展壯大,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日顯重要。為了嚴格執行土地增值稅的稅收政策,認真落實國家稅務總局文件精神,強化對土地增值稅的征管工作,特別是進一步提升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質量和效率,優化、規范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業務流程,特制定《廣東省稅務局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暫行)》。
二、制定《規程》的政策依據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的通知》(國稅發〔2009〕91號)等一系列文件為依據,在國家稅務總局授權內,結合今年我省土地增值稅征管實踐成果制定本規程。
三、制定《規程》的指導思想是什么?
制定《規程》的指導思想是:一是明確土地增值稅清算主體是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強調納稅人應對清算申報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二是優化納稅服務,強調稅務機關應當提供周到細致的納稅服務,特別是更加注重降低納稅人的涉稅風險。
四、《規程》適用的范圍是什么?
《規程》適用于廣東省內房地產開發項目及直接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
五、《規程》突出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規程》針對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特點,結合我省房地產開發的實際,突出可操作性,努力實現土地增值稅清算業務的流程化、規范化、標準化。
六、稅務機關提升納稅服務質量,特別是加強開發前期的服務,努力降低納稅人涉稅風險的安排有哪些?
《規程》明確指出稅務機關可參照當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建安造價定額資料,結合市場因素,確定單位面積的扣除項目金額標準。凡項目的土建、安裝、裝飾裝修、園林綠化等設計或施工環節出現特殊情況可能導致工程造價高于當地扣除項目金額標準的,納稅人應在施工前或施工過程中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報送相應的設計(施工)圖、工程量清單、裝飾材料清單、綠化苗木清單等。
七、《規程》對納稅人資料報送有什么要求?
《規程》要求納稅人應將取得土地、項目立項、規劃設計、施工、預售、竣工驗收、工程結算、項目清盤等資料按取得時間順序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一)取得土地、立項與規劃環節:納稅人取得(包括以出讓、轉讓、接受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聯營及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辦理立項與規劃手續并取得規劃建設部門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批復后30日內,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下列資料:
1.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合同(協議)或其他相關證明。
2.修建性詳細規劃批復文件(含修建性詳細規劃圖)。
(二)項目工程施工環節:納稅人申請領用發票前,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下列資料:
1.建筑工程預算書。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造價情況備案表、工程量清單。
(三)銷(預)售商品房環節:
納稅人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備。開發項目的銷售比例達到80%的當季起,納稅人應按季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項目銷(預)售的銷控明細,內容應包括各類商品房的銷售收入、已售商品房建筑面積、可售商品房建筑面積、銷售比例等。
(四)項目竣工驗收備案環節:完成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后30日內,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
(五)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明環節:取得商品房權屬證明后30日內,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下列資料:
1.建筑工程竣工結算資料。
2.房屋測量成果報告書。
(六)其他資料,如立項批準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文件、建筑工程設計合同、商品房權屬證明和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三方簽字蓋章的項目竣工圖等房地產開發相關資料,需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或者企業留置備查,由地級以上市稅務局確定。
八、納稅人報送的憑證資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實應如何界定?
《規程》指出憑證資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實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能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建筑施工合同的,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整提供工程竣工、工程結算、工程監理等方面資料的,或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程序、手續進行工程結算的。
2.工程結算項目建安造價高于當地扣除項目金額標準且無正當理由的。
3.裝飾裝修、園林綠化工程由具有相應資質且賬務健全的企業施工,但不能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圖、竣工圖、工程量清單、材料苗木清單,建安造價高于當地扣除項目金額標準且無正當理由的;裝飾裝修、園林綠化工程由無資質企業、個體工商戶或個人施工,建安造價高于當地扣除項目金額標準且無正當理由的。
4.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工程承包企業互為關聯企業,建安造價高于當地扣除項目金額標準且無正當理由的。
5.大額工程款采取現金支付或支付資金流向異常的。
九、《規程》對哪些法律責任進行了明確?
《規程》將相關涉稅人員法律責任單獨成章,對納稅人、會計人員、造價工程師、注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以及稅務人員相關涉稅行為可能產生的法律責任進行了梳理、歸集,并強調如有違法違規行為,將由相關部門依照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