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配合審計機關對國務院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相關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4〕399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配合跟蹤審計工作,及時逐級向督察內審部門報告跟蹤審計情況。同時各級國稅機關要迅速開展全面自查,及時整改所發現的問題。
聯系人:督查內審處 劉炎 020-38351325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4年9月5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配合審計機關對國務院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相關工作的通知
稅總函〔2014〕3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4〕16號),決定從2014年8月中旬起,由審計署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國務院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現將《關于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工作方案》轉發給你們,并就做好配合跟蹤審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審計機關跟蹤審計工作
對國務院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是國務院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是進一步督促國務院政策措施落實的重要舉措。各級稅務機關要把這次跟蹤審計作為查找不足、改進工作、推動落實的重要契機,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落實責任,積極主動配合審計機關做好相關工作。各級稅務機關“一把手”要切實擔負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督促;分管局領導要具體負責,其他局領導要協同配合,加強統籌協調,確保領導有力,工作到位。要成立專門工作小組,負責與審計機關協調配合,并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二、進一步開展全面自查
各級稅務機關要結合稅務總局今年6月份布置的自查工作,迅速開展全面自查,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一是要嚴格對照國務院政策措施開展自查。這次跟蹤審計對國務院政策措施的內容作了進一步細化,指向性更加明確。各級稅務機關要認真研究,逐項對照政策措施內容,結合實際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深入自查,確保不漏項,不留死角。
二是要認真按照跟蹤審計要求開展自查。根據跟蹤審計工作要求,要注意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梳理和自查,并認真做好總結:是否因地制宜制定具體措施、承接并制定目標任務細化方案、明確責任主體、建立健全保障機制;落實措施的具體內容、時間表、路線圖、執行進度是否達到預期目標;落實情況是否取得實際效果等。
三是要針對重點和薄弱環節開展自查。根據國務院在前期督查中指出稅務部門存在的問題和審計署對稅務總局跟蹤審計的重點內容,各地稅務機關要針對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擴大“營改增”試點、落實小微企業減免稅政策、促進對外貿易穩定增長、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促進信息消費、加快養老和健康服務業發展、推動部門信息交換與共享等方面,結合本單位實際開展重點自查。
三、配合做好跟蹤審計工作
各級稅務機關要積極配合跟蹤審計工作,認真落實審計機關的工作要求,確保工作順利開展。要主動向審計機關匯報工作,加強溝通協調,爭取指導支持。省稅務機關要加強工作統籌,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導各級稅務機關認真配合審計的各項工作。要嚴肅工作紀律,如實完整提供資料數據,客觀反映實際情況。對貫徹落實國務院政策措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深入研究,積極提出意見建議。要加強跟蹤審計情況的及時反饋,對審計機關指出并向上級審計機關報告的問題,各級稅務機關要逐級向上報告至稅務總局。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于2014年8月29日前,以正式文件向稅務總局報告本地區自查工作情況。
聯系人: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肖澤民 01063417346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