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各地級市、深汕合作區國家稅務局:
隨著營改增試點工作的全面推開,在完善稅制、推動經濟發展和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同時,也給全省國稅系統新增了大量的納稅戶數和工作壓力,對全省各級國稅部門在納稅服務、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等方面帶來了新的挑戰。為貫徹落實好《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進一步提升全省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水平,省國稅局決定向全省納稅人發放《致納稅人的護廉助廉公開信》(以下簡稱《公開信》)以及開展廉潔自律承諾活動,該活動有利于廣大納稅人尤其是營改增新增納稅人和社會各界進一步了解對國稅部門和人員依法行政、廉潔從稅的要求并進行監督,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對國稅部門和人員的監督和管理,規范從政行為,促進廉潔自律,樹立國稅系統良好形象。現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公開信》和《廉潔自律承諾》
各單位自行印制《公開信》和《廉潔自律承諾》(見附件1、附件2),在辦稅服務廳設置領取區,主動提醒納稅人領取;并在辦稅服務廳顯著位置采取擴印張貼、電子大屏幕滾動播出、設置電子屏保等方式進行宣傳;同時通過外網門戶網站彈出窗口或微信公眾號將《公開信》和《廉潔自律承諾》向廣大納稅人發布,請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對國稅部門和人員進行監督。
二、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從落實“兩個責任”的高度認真組織實施,《公開信》及《廉潔自律承諾》發放后,要及時收集、整理、反饋納稅人的反響和意見建議。各市國稅局監察室于2016年7月1日前,將《公開信》及《廉潔自律承諾》發放情況一并形成文字材料,經郵件報省國稅局監察室。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辦公室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