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納稅人的辦稅便利性,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2號)要求,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編制了《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見附件),現予以發布,并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是指納稅人辦理《清單》范圍內事項,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清單》包括報告類、發票類、申報類、備案類、證明類5大類82個事項。
二、對《清單》所列辦稅事項,全省各級國稅機關應依托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在實名辦稅的基礎上,通過網上辦稅、上門辦稅和郵寄配送等多種方式,全面實現“最多跑一次”。
三、納稅人可通過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www.gd-n-tax.gov.cn)查閱“最多跑一次”辦稅事項報送資料、辦理條件、辦理時限、辦理方式及流程等辦稅指南相關內容。
四、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將根據政策變化,以最大限度為納稅人提供辦稅便利為出發點,適時調整《清單》,分批公布新增事項,并在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官方網站公布。
五、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