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規定,現就確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計稅毛利率公告如下: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按下列規定進行確定:
(一)開發項目位于廣州市城區和郊區的,計稅毛利率為15%。
(二)開發項目位于地級市城區及郊區的,計稅毛利率為10%。
(三)開發項目位于其他地區的,計稅毛利率為5%。
(四)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計稅毛利率為3%。
二、本公告自2018年3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適用于2018年及以后納稅年度。
特此公告。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