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各地級市、珠海市橫琴新區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 稅務總局 生態環境部關于明確環境保護稅應稅污染物適用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17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