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現將《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轉發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粵國稅發〔2016〕140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汕頭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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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轉發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粵國稅發〔2016〕140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汕頭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