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國家稅務局:
現將《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立稅務機關、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及其行業協會和納稅人三方溝通機制的通知》(粵國稅發〔2016〕193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廣東省汕頭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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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汕頭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