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對現行有效的稅費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專項清理?,F將《東莞市地方稅務局部分條款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東莞市地方稅務局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發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東莞市地方稅務局部分條款廢止或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xls
東莞市地方稅務局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對現行有效的稅費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專項清理?,F將《東莞市地方稅務局部分條款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東莞市地方稅務局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發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東莞市地方稅務局部分條款廢止或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xls
東莞市地方稅務局
稅收規范性文件定期集中清理是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根據廣東省地稅局2015年稅費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關于印發〈東莞市地方稅務局2015年稅費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東地稅發〔2015〕78號),要求對截至2015年3月31日現行有效的全部稅費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發現,因為執行時間到期、上位法依據發生改變、被新出臺的文件規定替代、執行全國統一的票證或表證單書樣式等原因,共有5份稅收規范性文件的部分條款和34份稅收規范性文件全文應予以廢止或宣布失效。按照規范性文件管理的相關規定,我局以《東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公布部分條款廢止或失效、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對外公布《東莞市地方稅務局部分條款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東莞市地方稅務局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以方便納稅人知悉和查詢相關文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