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稅總發〔2014〕107號)、《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更新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的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11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稅務局對《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進行更新。
根據國務院、稅務總局、省稅務機關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稅務局保留6項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的審批類別,將22項稅務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其他權力事項。
現將更新后的《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茂名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茂名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3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國家稅務總局茂名市稅務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
2.需要進一步改革和規范的其他權力事項目錄
茂名市國家稅務局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