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0號)的規定,茂名市國家稅務局對2016年6月30日以前制發的稅收規范性文件(不含已宣布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現將《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發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2.部分條款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
3.《茂名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公布全文失效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的政策解
讀
茂名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