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地方稅務局公告
2015年第2號
肇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我市定期定額
征收戶個人所得稅所得率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實施辦法》(2014年第5號,以下簡稱《辦法》),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規范定期定額征收戶管理,根據《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對我市定期定額征收戶個人所得稅所得率予以調整(詳見附件1)。
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肇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我市定期定額征收戶個人所得稅所得率的公告》(2014年第4號)同時廢止。
2.關于《肇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我市定期定額征收戶個人所得稅所得率的公告》的解讀
肇慶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