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0號
為規(guī)范和加強定期定額征收戶管理,公平稅負,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實施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2018年第22號)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對我市定期定額征收戶個人所得稅所得率予以公告(詳見附件)。
本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發(fā)布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的按本公告執(zhí)行。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定期定額征收戶個人所得稅所得率表
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