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請問一定要辦理對公賬戶嗎用個人的銀行賬戶是否可以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納稅(費)咨詢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納稅人在開立或者變更存款賬戶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將全部存款賬戶賬號信息報告稅務機關。存款賬戶賬號信息發生變化時,也應當將變更信息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納稅人可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 — 綜合信息報告—制度信息報告—存款賬戶賬號報告欄目辦理。此外,若納稅人尚未開立存款賬戶的,可自主選擇銀聯繳款或第三方支付方式繳款(如微信等)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4-21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