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下稱代表機構)在中國境內發生的應稅行為,應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自行申報且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的代表機構可以享受(財稅〔2019〕13號)文件規定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