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清遠一家企業向佛山個人借款,現個人需要開具利息發票,要開的利息發票應在清遠稅局開具還是在佛山稅局開具?其個人利息所得稅是否也在開票地稅局繳納?還是佛山個人可以自由選擇哪一個地區稅局繳納都可以呢?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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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十六條規定,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
因此,個人按規定可以向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4-27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