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1、在惠州買第1套房,交契稅時因為不同套數的稅率不同。請問所涉及的第幾套房問題,是指惠州范圍、還是廣東范圍、還是全國范圍內有幾套房?2、如果也包括惠州之外的,在廣東其它市購買的安居商品房,是政府保障性住房,不能上市交易,是否也算在已有套數?
答:
惠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 )規定:(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按3%的稅率征收契稅。按照惠州現行契稅政策,惠州個人購買房產繳納契稅“家庭唯一住房”不僅限于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您只需按照您持有房產情況如實申報繳納契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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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5-08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