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50歲社保未滿15年,在本市已累計繳費12年!今年50歲,如何辦理延遲退休?是在稅務局辦理還是社保局?所需材料有哪些?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尚未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申請繼續按月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稅務機關為其以個人身份(靈活就業人員方式)辦理繳費登記、核定和每月扣費。辦理流程為辦理繳費人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延繳申請并取得《廣東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延續繳費核定書》后再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5-13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