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2021年9月1號契稅法實施后,個人購買第一套普通住宅計第二套的稅率優(yōu)惠還有嗎?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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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規(guī)定,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椐《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41號)第五條規(guī)定,現行我省契稅稅率為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huán)節(jié)契稅 營業(yè)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等規(guī)定,(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三)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三套及以上的改善性住房,按3%的稅率征收契稅。
目前,對于即將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暫無其他相關政策,如果有新政策會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http://www.chinatax.gov.cn)、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網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等官方網站或者“廣東稅務”公眾號、“佛山稅務”公眾號、“佛山稅務企業(yè)號”等微信平臺發(fā)布。敬請留意。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guī)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11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