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您好,有個事情我一直都想不明白。消費者在第三方平臺(美團)使用商家的優惠券進行消費,結算。但是跟商家申請開發票的時候,卻遭受拒絕。讓消費者咨詢美團平臺方。但是據我所知,美團商家優惠券所得款項,最終都會流入商家的賬戶上。請問商家這樣拒絕開發票是合理的操作嘛?還是一種偷稅漏稅的灰色地帶操作?請專業人員解答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給我造成很大的困擾,消費者合理消費為什么無法開具發票,這樣如何保證消費者的權益。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建議您可以先與企業或商家聯系及溝通,了解交易業務的收款方及交易金額,并依法向其索取相應發票。若您需要進行涉稅違法行為舉報,請您留下您的實名信息、聯系方式和涉及的商家或企業的名稱、詳細地址以及簡述雙方發生業務內容等信息,并通過以下路徑向稅務機關進行舉報:1.撥打12366-2-4向舉報專席反映情況;2.攜帶資料到舉報人主管稅務機關直接面述。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22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