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無法在電子稅務局更正申報18年的數據。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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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申報更正”模塊的功能主要用于更正當期或往期已申報的申報表(稅(費)款屬期2017年01月01日以后(含))。請辦稅人員實名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選擇“企業辦稅”進入,在“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更正”欄目,正確選擇“申報表種類”、“申報日期起止”或“所屬期起止”相關查詢條件進行查詢,并對需要更正申報處理的申報表相關記錄點擊“更正申報”進行操作。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23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