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從2021年1月5日入職佛山市安曼凈土酒店有限公司(唯璞酒店),直到我在2021年5月31日離職,該公司在我在職期間沒有給我購買社保醫保等保險,并且一直沒有給我入職時簽的勞動合同給我。我應該如何做??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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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員工參保或未足額申報繳社保費的,投訴人本人或委托他人提供以下資料向被投訴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反映:
1.投訴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2.被委托人身份證和委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的提供);
3.能證明勞動關系的個人任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能證明任職時間的個人任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能證明本人在被投訴單位任職期間的工資收入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注:能證明勞動關系、任職時間和工資收入的個人任職證明包括:勞動部門或者法院出具的相關勞動關系認定資料、勞動合同、工作證、出入證、工資單、企業出具的職工任職證明等。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24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