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9月份新政策,首套房契稅怎么核算
答: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根據您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24號)第三條規定:“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根據《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 契稅稅率為3%。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的規定,2016年2月22日起,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衷心感謝您對廣東稅務12366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24 08:45